广州市人社局 月22日对外宣布,因国家统计口径的变化,从明年元旦起,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将上调。明年个人缴费额度可能将由今年的152元上调至167元。市民普遍认为医疗是大事,小幅上调可接受,但是希望医疗服务与报销也能相应的有所提高,医保发挥生命保障的功能。 “个人缴费标准”变化 广州市人社局称,根据国家统计口径的变化,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将调整。根据新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的变化,将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比例在原比例基础上同步增加10%。 医保缴费标准是怎么算的?或许有很多人并不清楚,记者就直接把算账的结果告诉大家: 2015年广州医保个人缴费是152元,而根据广州人社局的预测,2016年缴费基数将提高10%,因此2016年原本的的个人缴费应该是168元。 而按照新的缴费标准,2016年广州医保个人缴费是167元。(注:由于从化处于保护性过渡期内,个人缴费标准是全市的80%,所以从化个人缴费标准是134元。)因此,2016年广州医保个人缴费是略微上涨了15元,不过考虑到缴费基数的自然增长,新政策其实反而是让个人缴费少交了1块钱。 因何而变? 2015年作为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正式合二为一的元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至今也就5个多月时间。一个原本有效期三年的新方案,为何实施不到半年就进行如此重大调整? 广州市人社局表示,当初广州市人社局制定相关方案的时候,是征求过统计局等多个部门意见,他们对于方案没有异议。但在上周,国家统计局突然发布全新的统计口径,将原有的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修改,改为公布“全市城市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农村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而以前的两个统计口径正好是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额度计算方式的基础。统计部门不再出具两方面的统计数据,原政策中的计算方法被迫修改,将计算公式的基础改变为“城镇常住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如果不进行修改,势必会导致整个方案全部推倒重来,更加耗时耗力,而且影响居民医保的整体运作与有效衔接。 把统计“户籍人口”改为统计“常住人口”,改变后必然会降低统计数据结果,也就直接导致医保缴费基数的降低。也就是说,用提高缴费比例来弥补缴费基数降低带来的差额,实际上个人及财政的负担并未额外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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